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结余资金工程建设实施代建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盐城2024年07月04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结余资金工程建设实施代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本次建湖县****
2.3本合同项目代建阶段及代建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以下内容(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已实施的工作代建人做好衔接):
(1)配合项目招投标,择优选择设备(材料)供应商、其他服务单位等;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
(2)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等负总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3)组织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相关文件编报工作。
(4)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项目管理单位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5)配合完成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项目检查、稽察、审计及航道、海事等矛盾协调处置工作。
(6)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
(7)组织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8)负责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9)配合完成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工程批复建设内容的竣工验收各项工作。
(10)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约23个月,为建设服务期+缺陷责任期(电子投标文件中填695 天)。其中,建设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如有)、资产、资料移交等,配好做好后评价工作(如有),约11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满足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从事施工合同总额3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参建业绩,包括水利工程设计或水利工程监理或水利工程咨询或水利工程施工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或水利工程代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两者缺一不可;如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
(6)投入的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④不得与本代建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正在提供勘察设计服务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⑤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至****(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客服QQ:****;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客服QQ:****。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单位证明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要求 | / |
7. 投入的设备要求 | / |
8.信用等级要求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1.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220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单位业绩:2分;项目负责人:4分;资源配置:16分;代建实施方案:58分;投标报价: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近5年内(****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从事施工合同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代建(或建设管理或水利工程设计或水利工程监理或水利工程咨询或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两者缺一不可;如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 | 2 |
3.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1)下列证书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具备上述任一证书得1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最多得2分。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2)拟任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施工合同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代建(或建设管理或水利工程设计或水利工程监理或水利工程咨询或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两者缺一不可。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工程投资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须提供****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4 |
4.资源配置 | 项目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 (1)项目管理机构形式合理,招投标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支付)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验收管理岗位人员设置齐全合理,职责任务明确,得4分,每少一个岗位扣0.5分,扣完为止,上述岗位人员不得兼任。 (2)各专业人员的专业和人员数量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除外),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能很好地满足项目代建管理要求得3分(每少1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3)代建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上述人员须提供****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0 |
拟投入设备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交通、检测等设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 | 投标人拟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充足,质量和数量有保障的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
5.代建实施方案 | 工程概况 | 工程概况与工程特点叙述准确、全面的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项目代建管理的范围、内容、依据及目标 | 代建管理的范围、内容叙述准确、全面的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代建管理的工作程序、方法科学合理,制度措施健全,能够以此指导代建职责履行的得10分,有缺陷扣0.1~5.0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
安全、造价、质量、进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 针对本项目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特点,管理目标明确、措施科学合理的得10分,有缺陷扣0.1~5.0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有缺陷扣0.1~3.0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
合同管理、设计变更管理、档案管理、工程验收、保修服务 | 合同管理、设计变更管理、档案管理、工程验收、保修服务等方面的措施与方案,叙述完整、合理可行的8分,有缺陷扣0.1~4.0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重点和难点分析 | 项目建设管理的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准确,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得7分,有缺陷扣0.1~3.5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
廉政建设措施 | 对本项目代建工作的廉政建设措施到位,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合理化建议 | 对本项目建设管理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6.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金额)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 2、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在20分的基础上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在20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20 |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结余资金工程施工监理、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县境内结余资金工程建设实施代建为同一批次招标的两个关联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施工监理、建设实施代建2个标段中的1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次,并按建设施工监理、建设实施代建的顺序依次推荐,其余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或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或投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将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
联 系 人:王 杨 张玉清 张晓磊
电 话:**** ****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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