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重庆海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项目】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4年07月04日
项目名称 | 重庆海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项目 |
采购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九龙坡区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评估机构应按管理人要求对海迅机械公司在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开展全面评估,对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分别发表独立评估意见。评估基准日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即****(在正式报告出具前,管理人可根据破产案件实际情况对基准日进行调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清点被评估单位的财产并列清单,完成对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的调查、评估工作,对全部资产权属情况、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 (二)提供债务人全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对涉及优先权的标的物需独立出具评估价值,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建设价款优先权的在建工程(房地分离评估),消费型购房人所涉及的房屋、车位,融资租赁物,被质押的股权等。 (三)本次评估范围为海迅机械公司的全部资产,除管理人或海迅机械公司提供的资产外,评估机构应尽可能调查公司存在的其它资产。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既包括破产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也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其他内容详见附件选聘办法。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一)参选机构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且主体资格持续合法有效。本次选聘不允许联合体申报; (二)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对本案所涉所有种类的评估项目均具备相应资质,若因不具备资质被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投诉导致评估报告或结论无效,管理人不支付评估费用。评估机构若给委托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参选机构应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或各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评估资质; (四)不得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回避情形。 |
其他要求说明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选聘办法。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评估报告。提交形式为5份以上书面报告和1份电子文档及表格,其余内容详见附件选聘办法。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管理人通知中选后的5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专项审计事项,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报价应为一口价、固定价、包干价,以参选机构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报价为准,并承诺本次评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人工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 (二)费用的支付方式应不优于:在本项目的破产清算程序中,全部破产财产变现后1个月内,支付全部费用。如转为重整程序,则在本项目重整程序中,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批准后1个月内,支付剩余全部评估费用。 (三)报价不应违反有关部门对评估收费的限制性标准。 (四)不符合以上价格要求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选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 17:0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
监督举报电话 | **** |
备注 | 务必于参选前详细阅读附件选聘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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