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和公园移动餐车合作运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全部类型浙江温州2024年07月04日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就清和公园移动餐车合作运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主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运营时间、简要要求等):
标段 | 标项内容 | 运营时间 | 说明 |
一 | 主入口移动餐车 | 36个月 | 与招标人就清和公园移动餐车合作运营项目,最低分成比例不低于20%,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二 | 码头区移动餐车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招标文件:
1、在****起至****(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到温州市展宏大厦B栋702室获取。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投标登记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报名两个标段的,则分别提供两份报名资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时00分整(以招标公告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乐清市****
八、开标时间:****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乐清市****
十、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参与两个标项的须分别提供。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一、其他事项:
1、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最后一日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4、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6栋12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谢宗仁、李俊
电话:****、****
地 址: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座702室
监督管理部门: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6栋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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