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林名辰小区项目拟调整建筑设计方案及规划总平面图的公示及听证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梧州2024年07月04日
根据广西西林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来文《关于西林名辰小区****
一、总平面调整
1、总图指标:原总建筑面积156927.42㎡(计容建筑面积124794.60㎡和不计容建筑面积32132.82㎡),容积率3.50,建筑占地面积9243.86㎡,建筑密度25.93%,总停车位数1158辆(地面停车位250辆,联排住宅首层停车33辆,地下停车875辆),规划户数955户。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156468.84㎡(计容建筑面积124794.60㎡和不计容建筑面积31674.24㎡),容积率3.50。建筑占地面积9634.12㎡,建筑密度27.02%,总停车位数1200辆(地面停车位256辆,联排住宅首层停车33辆,地下停车911辆),规划户数989户。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减少458.58㎡,建筑总占地面积增加390.26㎡,总户数增加34户,总计容面积、容积率、绿地率不变,建筑密度变大,指标均还在规划设计条件允许范围内。
2、建筑楼型调整:原7#为一层两户板楼双拼,现调整为一层三户塔楼双拼。
3、建筑高度调整:(1)原6#楼建筑正负零标高805.800,现调整为805.200;层数和建筑高度不变。(2)原7#楼建筑正负零标高805.100,现调整为804.500;建筑总层数降低,从地面26F调整为25F,建筑规划高度从79.90米调整为76.90米。(3)7#、8#楼建筑总层数降低,从地面26F调整为25F,建筑规划高度从79.90米调整为76.90米。
4、消防路径调整:原方案在建筑主面设置了消防登高场地,沿着建筑设置消防环路。调整后,在场地(8#楼附近)消防路尽端设置了的消防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满足消防扑救要求。
5、规划分期调整:原方案分为三期规划建设开发,现调整为四期;一、二期规划不变,原三期分两期开发建设,即6#、7#、10#、12#楼划分为三期建设,8#、9#、11#楼划分为四期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656.00㎡,一期用地面积15274.70㎡、二期用地面积9145.70㎡、三期用地面积11235.60㎡,调整后一期用地面积15274.70㎡、二期用地面积8728.34㎡、三期用地面积7351.10㎡、四期用地面积4301.86㎡。
二、地下室调整
原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0216.54㎡,地下室停车位总数875辆;调整后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9801.12㎡,地下室总停车位总数911辆。
三、地上楼栋平面调整
1、6#楼:(1)原本栋总建筑面积13874.95㎡(计容建筑面积13649.36㎡,不计容建筑面积225.59㎡);调整后本栋总建筑面积12640.68㎡(计容建筑面积12436.91㎡,不计容建筑面积203.77㎡)。
(2)套型面积调整,平面柱网调整,各层平面功能位置相应调整。
2、7#楼:(1)一层两户板楼双拼调整为一层三户塔楼双拼。(2)原本栋总建筑面积17788.59㎡(计容建筑面积17657.74㎡,不计容建筑130.85㎡);调整后本栋总建筑面积20027.38㎡(计容建筑面积19748.00㎡,不计容建筑面积279.38㎡)。(3)套型面积调整,平面柱网调整,各层平面功能位置相应调整。
3、8#楼:(1)原本栋总建筑面积15161.87㎡(计容建筑面积14925.08㎡,不计容建筑面积236.79㎡);调整后本栋总建筑面积14229.99㎡(计容建筑面积14024.55㎡,不计容建筑面积205.44㎡)。(2)套型面积调整,平面柱网调整,各层平面功能位置相应调整。
二、公示相关要求如下:
(一)公示时间:****至****(共7个工作日)。
(二)公示地点:西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西林名辰小区项目施工现场。
(三)书面意见相关要求:
1.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书面意见请详细说明您的异议和修改意见并说明事实及理由;
3.您的签章及提出书面意见的时间;
4.如不按规定或超过公示时间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西林县****
邮 编:533500
****
关于西林名辰小区项目拟调整建筑设计方案及规划总平面图的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听证机构
二、听证内容
西林名辰小区项目拟调整建筑设计方案及规划总平面图
三、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听证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四楼会议室
五、听证陈述人的申请与确定
(一)听证陈述人分为部门陈述人和非部门陈述人。
部门陈述人由听证机构确认人选。本次西林名辰小区****
(二)非部门陈述人的申请方式和名额:申请非部门陈述人由给予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表述陈述人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
(三)非部门陈述人名额为不超过15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超过15人时,由听证机构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六、申请截止日期:****18:00时
七、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资料,听证参加人凭我局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西林名辰小区项目拟调整建筑设计方案及规划总平面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进行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林县****
联系电话:****
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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