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大沥太平大道燃气主干管工程(白界村东街至城西污水厂段)
全部类型广东佛山2024年07月04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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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编号 | **** |
证书编号 | ****GG**** |
项目名称 | 南海区**** |
建设单位(个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核发日期 | **** |
建设位置 | 太平大道(白界村东街至城西污水厂段) |
建设规模 | 管线长为1056米;管径为D160/D225。 (临时敷设,无条件配合迁改)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1、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2、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申请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