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美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全部类型海南海口2024年07月03日
建设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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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 ****49212L | 建设单位法人: | 谢玟琪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海南海口秀英区 |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搬迁项目 | 项目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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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C3831-C3831-电线、电缆制造 |
工程性质: | 建设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 | |
中心坐标: | 经度:110.16137 纬度: 19.96557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评批复时间: | **** | |
环评审批文号: | 海高新环审〔2023〕0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49212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 ****49212L | 验收监测单位: | 海南千飞琪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MA5REF9L75 | 竣工时间: | **** |
调试起始时间: |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 |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 | 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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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年产电线电缆28万km | 实际建设情况: | 年产电线电缆28万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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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电线电缆主要通过拉制、绞制、包覆三种工艺来制作完成。 | 实际建设情况: | 电线电缆主要通过拉制、绞制、包覆三种工艺来制作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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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1.挤塑废气: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后引至厂房外排放(排放高度20m)。 2.拉丝废气:集气罩+引至厂房外排放(排放高度20m)。 3.油烟废气: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25m)。 4.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的容器或包装袋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置于室内,非取用状态保持密闭;挤塑过程均处于封闭挤塑机内。 5.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同排入污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6.①生活垃圾:厂房分散设置若干个小型生活垃圾收集桶,厂内设置大容量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分类收集; ②餐厨垃圾:食堂设置密闭收集桶,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日产日清; ③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存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④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为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进行防渗,设置带盖危废收集桶、箱,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 | 1.挤塑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引至厂房外排放,排放高度15.5m。 2.拉丝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引至厂房外排放,排放高度15.5m。 3.餐饮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30m。 4.项目塑料颗粒放置于室内,非取用状态下,包装袋保持密闭,挤塑过程均处于封闭挤塑机内。 5.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同排入污水管网。 6.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厂房分散设置若干个小型生活垃圾收集桶,厂内设置大容量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食堂设置密闭收集桶,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日产日清。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化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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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挤塑及拉丝废气排放高度变为15.5m,油烟废气排放口高度变为3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1.危险废物暂存间、拉丝液池及冷却水池须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危废间内设置液体导流和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保证在最不利条件下可以容纳暂存间产生的液态物质。 2.建设单位对厂房四周的裸露地、绿化用地、道路两旁进行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绿化以树、灌、草等相结合的形式,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 3.①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教育; ②规范化危险废物储运流程,填写相应转运联单及台账;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必要的培训和环境应急演练; ④制定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库,配备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要求的应急人员、装备和物资。 | 实际建设情况: | 1.危险废物暂存间、拉丝液池及冷却水池须进行防渗处理。危废间内设置液体导流和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可以容纳暂存间产生的液态物质。 2.建设单位对厂房四周的裸露地、绿化用地、道路两旁进行绿化种植,绿化植被长势良好。 3.项目已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教育,项目已配备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要求的应急人员、装备和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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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污染物 |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 总体工程 |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 排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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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排放量 | 实际排放量 | 许可排放量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 实际排放总量 | 排放增减量 | |||
废水 | 水量 (万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COD(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氨氮(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总磷(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总氮(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废气 | 气量 (万立方米/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氧化硫(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氮氧化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颗粒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 0 | 0.33 | 0 | 0 | 0 | 0.33 | 0.33 |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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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未作规定的因子指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餐饮废水一同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临时污水处理站处理 | 2024年4月22-23日,在项目废水接入市政管网口处进行采样监测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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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 | 项目以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为30m。 | 2024年04月22-23日,食堂正常作业期间,对油烟净化装置出口开展监测。监测期间,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浓度为0.7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38mg/m3。 | |
2 | 低温等离子装置 | 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及臭气浓度分别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 项目挤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套低温等离子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2根15.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 2024年04月22-23日,试运营期间对挤塑废气废气出口开展监测。DA001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30mg/m3、氯化氢<0.9mg/m3、臭气浓度1318,DA002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16mg/m3、氯化氢<0.9mg/m3、臭气浓度1737。 | |
3 | 低温等离子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拉丝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引至厂房外排放,排放高度15.5m。 | 2024年04月22-23日,试运营期间对拉丝废气出口开展监测。DA003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46mg/m3。 | |
4 | / | 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及臭气浓度分别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 项目塑料颗粒放置于室内,非取用状态下,包装袋保持密闭,挤塑过程均处于封闭挤塑机内。 | 项目2024年04月22-23日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厂界最高点浓度为0.392mg/m3;厂界各监测点位氯化氢浓度无明显差异,均小于0.05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最高点浓度为0.73mg/m3。厂界各监测点位臭气浓度无明显差异,均小于10。 | |
5 | / | 厂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项目塑料颗粒放置于室内,非取用状态下,包装袋保持密闭,挤塑过程均处于封闭挤塑机内。 | 2024年04月22-23日,项目开展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03mg/m3。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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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 | 2024年4月22-23日现场监测时,无雷雨天气,最大风速为1.1m/s,气象条件符合现场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厂界噪声值最高为55dB(A),夜间厂界噪声最高值为43dB(A)。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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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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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及时做好清运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须分别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间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淋、防渗、防漏和防偷窃等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要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台账,每年向环保部门报送年度危废处置计划。 | 项目配备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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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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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依托高性能铜加工材生产基地项目公辅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依托高性能铜加工材生产基地项目公辅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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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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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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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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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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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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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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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序号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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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