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中广核阿里雪域高原“零碳”光储热电示范项目50MW太阳能热发电与供暖工程常规岛、储热岛及供暖部分EPC总承包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阿里2024年07月03日
公告详情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阿里雪域高原“零碳”光储热电示范项目 50MW 太阳能热发电与供
暖工程常规岛、储热岛及供暖部分 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广核新能源(阿里)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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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本项目化学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
处理系统进行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建 50MW光热电站,项目任务为清洁能源供暖与发电。拟建厂址位于西
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南侧约 7km处,距行署中心区约 7.5km。项目计划于 2024
年 06月 15日开工,2025年 9月 30日前建成与供暖相关的储换热岛、常规岛部分,并
实现供暖,总工期 565天。储热岛传热储热介质采用二元熔盐(60%硝酸钠与 40%硝酸
钾),共设置 1组熔盐储罐,包括一个冷熔盐罐和一个热熔盐罐,总储热容量约为
2635.2MWh,储热时长约 16h。熔盐的工作温度为 290℃~520℃。
本工程装机为 2套 25MW高温超高压、直接空冷、轴向排汽、抽汽凝汽式汽轮发 电
机组,主蒸汽压力为 12.2MPa、温度 511℃。两套汽轮发电机组可互为备用。供暖期为
每年的 9月 28日至次年的 5月 23日,共计 238天,供暖面积为 150万平 方米。其余
时间为非供暖期。
本项目设置 1#和 2#两套蒸汽发生系统,1#蒸汽发生系统产生的蒸汽通往厂内新建
换热首站加热热网循环水,热水泵往原换热首站进行换热供暖;2#蒸汽发生系统产生的
蒸汽通往两台 25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组发电或抽汽供暖(备用)。在 1#蒸汽发生系
统发 生故障停机或者检修停机的情况下,2#蒸汽发生系统可作为备用热源,产生的蒸
汽通过 旁路经减温减压后通往厂内新建换热首站换热。新建换热首站通过汽水换热加
热循环水,热网循环水温度为 130/70℃,采用闭式双管制系统。热网调节方式为“质、
量共同调节”。新建一次热力管网接入原换热首站,与原有一次管网接驳。原换热首站
保留作为中继泵站,以及极端工况下的备用热源点。
本工程拟建厂址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南侧约 7km处,距行署中心区约
7.5km。狮泉河镇地处安狮公路和新藏公路的交汇处,位于噶尔县最北侧,北靠阿里日
土县,南倚昆莎乡,西临扎西岗乡,东接左左乡,是阿里地区行署与噶尔县政府所在地,
对外交通便利。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中广核阿里雪域高原“零碳”光储热电示范项目 50MW 太阳能热发
电与供暖工程常规岛、储热岛及供暖部分 EPC 总承包工程化学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
理系统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化学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负责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制造、
检验和出厂前测试、清洗、标记、打包、装运保护、运输至现场、车板交货、检测监督、
试运行测试监督、性能测试监督、售后咨询服务、现场技术支持、安装及调试指导等,
并提供包括安装和试运行需要的全部的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
具体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范书。
2.2.1 需要提供的设备及辅件
详见技术规范书。
3 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全部货物交货完成时间计划为 2025 年 3 月 25日;
具体交货时间、批次、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确定,响应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交货
和提供服务。
3.2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中广核阿里雪域高原“零碳”光储热电示范项目 50MW太阳能热发电
与供暖工程常规岛、储热岛及供暖部分 EPC总承包工程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4 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
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报价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近五年(2019年 1月及以
后)不少于 1项 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业绩或不少于 3项火电供货业绩,并可靠运行 1
年以上(需提供合同附件、增值税发票、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
(4)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 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竞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竞谈法实施条
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4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5 响应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年 7月 1日至
2024 年 7 月 7 日 18:0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https:****)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
章)扫描件。
(2)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2 已报名并上传合格资料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
台进行在线支付(只提供电子版),并注明“××公司-××采购项目”(可简写)。审核通
过后,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下载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
电子版。
6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人无需到现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参加开启报价会议。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7月 10日 9:00。
2)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文件通过顺丰快递,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寄达
(送达);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U盘)一起密封后,在谈判
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顺丰快递的形式提交。响应人必须在快递外包装上以明显方式,
标识出响应人名称和参加的采购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谈判响应文件。
收件地址及信息如下:收件人:罗敏之,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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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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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 16号博远大厦 1012室
联 系 人: 田莉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msdi.cn
9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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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2024 年 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