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浩乐泛(大连)照明制品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全部类型辽宁大连2024年07月0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浩乐泛(大连)照明制品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