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落实《国家实施计划》对再生有色金(略)求,协同推进碳减排,生态(略)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 “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本项目将支持再生铝、再生锌、再生铅、再生锂等类型企业通过采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略)践)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科学实践,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模式。以示范带动再生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更好地传播我国履约工作成效。
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和工作计划,为更好的支撑再生金属(铝、(略))冶炼行业“双碳”工作,完善低碳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应用低碳技术、实(略)责任。拟选聘机构对再生金属(铝、铅、锌、锂)冶炼企业生产全过程碳排放关键节点进行识别,提出低碳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形成相关的标准。有关(略):
一、(略)
基于我国再生金属(铝、铅、锌、锂)冶炼企业的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梳理生产全过(略),明确低碳企业基本要求和指标,并形成相关的标准。
二、主要产出
(一)提交《再生金属(铝、铅、锌、锂)冶炼低碳企业评价标准研究实施方案》;
(二)提交《再生金属(铝、铅、锌、锂)冶炼企业生产全过程碳排放关键节点识别研究报告》;
(三)提交《我国再生金属(铝、铅、锌、锂)冶炼低碳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四)提交《低碳企业评价标准-再生金属(铝、(略))冶炼》(建议稿)及编制说明;
(五)发表1篇相关(略)。
三、工作时间安排
本任务执行期为10个月。
四、资质要求
(一)意向服务单位至(略):
1、中华人民(略)
2、具有5年以上再生有色金属行业POPs或危险废物管理研究基础,承担过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及POPs研究的相关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
3、具备良(略),具有政策、标准等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了解我国的履约工作要求及进展,具有国际**经验者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冶金或环境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
2、应具(略)管理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3、熟悉标准化工作,具备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斯德(略),参与过国际(略)。
(三)项目团队成员需具备以下资质:
1、至少2人具有冶金或环境相关领域硕士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
2、 至少1人具备与项目及活动相关方协调沟通的能力,并有3年以上的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防治政策及技术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3、至少1人具备项目宣传工作经验;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及POPs污染防治政策、技术者优先。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方法:对外**与交流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项目征询文件)或通过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略)7:00 (**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将予以拒收。
投标书接收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xiao.suizi@(略)cn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略):投标文件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略)。
2、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与交流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