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智能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恒安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一期项目)7#厂房监理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宿迁2024年07月02日
龙兴智能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恒安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一期项目)7#厂房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兴智能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恒安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一期项目)7#厂房监理已由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项目建设规模:龙兴智能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恒安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一期项目)7#厂房,总投资额约为2400万元。
2.3招标范围:龙兴智能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恒安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一期项目)7#厂房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24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主体封顶付监理合同价的70%,余款待工程审计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龙兴智能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恒安厂房及附属配套建设一期项目)7#厂房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合理低价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人,建筑工程专业;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配备人员专业需与本监理项目相关。
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30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及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qq.com(代理邮箱)。报名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支付宝账户:****,支付时请备注单位名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0:00。
7.2开标地点: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610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中心C座1501、1502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陆雯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223800 | 邮 编: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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