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诏安县四都大梧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全部类型福建漳州2024年07月02日
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诏安县四都大梧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诏安县****
一、项目名称:诏安县四都大梧避风锚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建设地点:诏安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防波堤兼码头496m(内侧198m兼做80HP渔船泊位),拆除现有防波堤60m,形成港内水域面积11.7万㎡(其中避风水域11.46万㎡),港池疏浚22.5万m3;新建护岸230m、陆域形成面积2.6万㎡,陆域内新建综合管理用房360㎡、道路堆场工程13100㎡、卸鱼棚2000㎡、车辆出入闸口系统1套,施工围堰970m;以及堤头灯、水电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未审)7882.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75.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7.14万元,基本预备费229.58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外,其余均由建设单位自行筹资。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事项: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诏安县四都大梧避风锚地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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