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岭北镇培育典型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湛江遂溪县2024年07月01日
编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建设单位 | **县岭**人民政府 | ||
工程名称 | **县岭**培育典型镇建设工程 | ||
建设地址 | **(略) | ||
建设规模 | 道路全长约1.796km,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 | 合同价格 | (略) |
工程(略) | |||
勘察单位 | **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中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施工单位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
监理单位 | **雄(略)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杨昌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 朱莲芳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陈凯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邢义锋 | 总监理工程师 | 胡** |
合同工期 | 2024-05-31 ~ 2024-07-31 | ||
状态 | 正常 | ||
备注 |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略)。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略),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略)。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医教研设备(5万元以下)及配套专机专用耗材的咨询遴选邀请公告(编号ZJZY202401)
广东2024-07-06
遂溪县城月镇城镇城乡融合综合改造项目(第三期)
广东2024-07-06
乌塘镇典型镇建设规划项目设计服务
广东2024-07-06
采购复印纸
广东2024-07-05
遂溪县北坡镇乡村振兴城乡融合项目(二期)评标报告
广东2024-07-05
遂溪县北坡镇乡村振兴城乡融合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2024-07-05
遂溪县乐民镇乐民初级中学复印纸直接订购成交公告
广东2024-07-05
遂溪县乐民镇乐民初级中学复印纸直接订购成交公告
广东2024-07-05
湛江熠创新能源有限公司遂溪县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广东2024-07-05
遂溪县城月镇中心卫生院(遂溪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设备询价公告
广东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