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全部类型陕西咸阳2024年07月01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要求,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项目运行模式调整方案内容如下:
一、项目调整目标
加强项目内涵建设,更好服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人才自主培养,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及新质生产力培育。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实施体系,做实校级项目、做优省级项目、做精国家级项目,发挥各级管理职能,提高项目实施水平。强化成果导向,注重项目的问题驱动及实际成效,实现校企合作的双向赋能,营造产教融合良好生态。
二、项目调整内容
项目征集:由“逐月征集”调整为“随时征集”。符合项目参与条件的企业可随时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平台”)提交项目指南,项目指南经审核符合要求后,通过项目平台动态发布。此次调整后,每年不再单独发布征集项目的通知。
项目立项:由教育部公布立项结果调整为高校确定立项项目。教师申请企业项目、企业进行项目遴选、校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等流程仍须通过项目平台进行,项目立项结果由高校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通过项目平台备案后生效,教育部不再发布项目立项通知。高校作为项目运行管理的主体,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适合本校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校级项目过程监控和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项目结题: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调整为高校发布结题验收结果。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由高校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合作协议等约定,通过项目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企业进行结题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高校审核企业验收结论后,发布本校的结题验收结果。教育部不再以通知形式发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
项目认定:对于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教育部组织开展项目认定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制定本区****
三、项目调整安排
本通知发布前已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并在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进行结题验收,由教育部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本通知发布后,根据新发布的项目指南开展的项目,按照调整后的模式进行立项、结题、认定等工作。
其它事项参见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
附件:
咸阳试验站2024年秋播复合肥采购项目(XY_JJ2024130)延期公告
招标变更咸阳20241001
第一大道1-3层商业房外立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变更咸阳20241001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杨凌现代农业职教创新园)一期建设暨现代农业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二标段学生生活服务组团7号学生公寓楼盥洗台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任务任务
招标公告咸阳20241001
咸阳作业区火焰探测器更换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咸阳20241001
建安公司+西电咸阳智慧产业园项目+厂房屋面天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咸阳20241001
建安公司+西电咸阳智慧产业园项目+机电安装工程(西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咸阳202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