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街道金本污水处理厂周边居民点污水收集工程(一期)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佛山2024年07月01日
招标项目名称 | 西南街道金本污水处理厂周边居民点污水收集工程(一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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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西南街道金本污水处理厂周边居民点污水收集工程(一期)设计 |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西南街道金本污水处理厂周边居民点污水收集工程(一期)设计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南街道金本污水处理厂周边居民点污水收集工程(一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原定开标时间:****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定分离办法“定标因素表”的“企业业绩”第 53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施工图合格证(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时间为准)承担建筑项目总投资额或建安费2000万元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业绩,3个或以上的得15 分,2 个的得 13 分,1个的得 11 分。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③施工图合格证(施工图审查文件),关键页须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 |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施工图合格证(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时间为准)承担市政项目总投资额或建安费2000万元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业绩,3个或以上的得15 分,2 个的得 13 分,1个的得 11 分。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③施工图合格证(施工图审查文件),关键页须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二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