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改基建字〔2024〕142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工业园区创业大道至抚州时顺新材料有限公司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全部类型江西抚州2024年07月01日
广发改基建字〔2024〕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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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工业园区创业大道至抚州****
一、项目名称:广昌县工业园区创业大道至抚州****
二、建设地点:广昌县工业园扩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道路750米,路面宽8米,同步新建人行道、雨污管网、路缘石、挡土墙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4年8月;拟完工时间:2024年11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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