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白果村铁矿尾矿库污染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黄冈2024年06月29日
1、项目编号: ****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00-2024-01992
3、项目名称:湖北省蕲春县****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9(万元)
6、最高限价:6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7、采购需求:对湖北省蕲春县****
8、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具体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详实的数据资料。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6.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
6.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其他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取得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监理员2名,持有监理员培训证。
6.3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
6.4 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
1.时间:2024 年 6月 30 日至 2024 年7月5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办理汇聚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
供应商登录 https://36.138.4.215/qysca/out/login 办理汇聚 CA,办理 CA 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
4.售价:0(元)
1、开始时间:2024 年 07 月 6 日 08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1、时间:2024 年 07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
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 30 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5、政府采购监督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蕲春县****
6、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400-112-9919,****。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蕲春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13907254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蕲春县****
联系方式:田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