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产投(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起重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宜昌2024年06月28日
公告详情
宜昌产投(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起重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湖胜宜招2024-125)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宜昌产投(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起重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738.35万元,招标人为宜昌产
投达江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
目厂址
位于位于宜都市陆城街道太保湖村,地处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内,
用地面积389955.17平方米。厂区东临长江,北侧与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厂区相邻,
西侧为产业园规划滨江大道。本项目规划用地约585亩,用于先进船舶制造。本工程由水域
和陆域两部分组成水域建设横向机械滑道、配套平台、趸船平台等设施。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产投(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起重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产投(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起重设备采购及安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
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
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门式起重机生产任务的成员方)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
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门式起重机(A级))(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门座式起重机生产任务的成员方)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
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门座式起重机(A级))(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
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
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
害
关系
可
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
人,不得参
加
投
标
;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复印件)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领取,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
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
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和招标人
将不予采信,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
期视为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7时30分到****17时30分
之北湖
获取方式潜
在投标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胜捷工程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获取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
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招标代理部 会议室(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
七、 其他
1、 招标范围:
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
单梁起重机、双梁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具
2、 建设地点: 宜都市陆城街道太保湖村
3、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120天)分批次完成全部制造、安装、
调试和交验工作。
4、 质保期: 2年。
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昌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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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宜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