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代管服务采购 项目登记号:**** 监管单位:临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内容及需求:点击登录查看食堂代管服务 预算金额:45.00万元 采购标段数: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年度。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同时该中小企业不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一点均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须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mdash;-每日直播平台--后台和无法发布开标后系列公告等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15:00前 获取地点及方式: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linhai.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自行下载(如无法下载,向点击登录查看索取)。 售价:免费。 采购文件质疑有效期限:采购文件下载有效期满后7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下载及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 15:00时。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临海市**** 开标方式: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如在使用遇到问题,可向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95763)。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https:****)。 4、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5、本采购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 6、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实质性条款:招标文件中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 8、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 9、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10、本项目询标将通过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协助进行问题澄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就可以进入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政采云视频询标系统在询标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请投标人开标前予以提前准备,以免延误询标(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询标时的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询标时出现没有声音现象)。政采云视频会议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客户端。 1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1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 ldquo;健全行政裁决机制 rdquo;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1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联系方式
政采购云平台咨询电话:95763。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天谷CA申请办理地址:http://www.tseal.cn/tcloud/lh.xhtml,天谷客服**** 汇信客服**** 临海市****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ggzyjy.linhai.gov.cn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临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电话:****
采购单位(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质疑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质疑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临海市京商大厦9楼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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