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散装水泥办公室三处房屋(其中二处)分零出租项目信息披露(第6次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4年06月27日
信息时间:(略)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长公-GY-GG[(略)
资产出租(略)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市公共**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略)三处房屋分零出租项目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略)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略)。
6、我方委托中心(略)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略),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略)
二、(略)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三、出租方简况
四、交易条件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1、
交易条件 公告期 40(略) 限时报价周期 90秒 挂牌底价 29.92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详见明细表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略) 其他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市公共**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幸福街支行 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 长公-GY-ZL[2023]147号001 民康路东康小区2-1栋二楼 (略) 8.6万元 长公-GY-ZL[(略)*西四小区A15栋,1门14号库 (略) 0.3万元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否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详见附表 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以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收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交款账户 详见附表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略)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略),侵害转让方合(略) C.意向受让(略),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略)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资产出租明细表
序号 | 出租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坐落位置 | 目前状况 | 出租面积(㎡) | 证载用途 | 出租期限(月) | 挂牌价(万元) | 挂牌(略)(月)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租金交纳方式 | 租金调整约定 | 标的(略) | 附属设施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限时(略)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 | 民康路东康小区2-1栋二楼 | 长房权字第(略)号 | **市民康路1272号 | 闲置 | 910㎡ | 综合楼 | 36 | 28.9 | 12 | 8.60 | 租金按年缴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无 |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无 | 2.0 | (略)9:00:00到(略)9:00:00 | 2024-08-26 09:00:00 | 90 | |
2 | **西四小区A15栋,1门14号库 | **西四小区A15栋,1门14号库 | 闲置 | 32.72㎡ | 36 | 1.02 | 12 | 0.30 | 租金按年缴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 无 |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无 | 0.5 | 2024-06-28 09:00:00到2024-08-26 09:00:00 | (略)9:00:00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