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鄂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 25.6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是中小微企业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
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6月 27日 08时 30分到 2024年 07月 03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7月 08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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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鄂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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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163.cn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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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鄂州市凤凰路 39号
联 系 人: 程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