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金牛镇2024年联网路建设项目(旅游大道、公园路)
全部类型安徽合肥2024年06月26日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庐江县****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县****(项目编号:****)变更公告2如下:
1、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17.3.1 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款按月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 100%,承包人可单独缴纳3%的质保金或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替代工程质保金(质量保修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现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款按月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 100%,承包人可单独缴纳3%的质保金或采用“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替代工程质保金(质量保修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17.4.1 “利息的计算方式:”现修改为:“利息的计算方式:承包人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 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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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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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刘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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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庐江县****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庐江县****变更及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县****(项目编号:****)变更及答疑公告如下:
变更部分:
1、 招标公告中“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现修改为“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删除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1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中“(3)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此段表述。
答疑部分:
1、请问:单一年度内,我单位在安徽省公路建设市****
回复:本项目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履约信誉”中的信用等级评价仅指公路工程施工信用等级评价或公路施工信用等级评价,不包含公路养护信用等级评价。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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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01/****/****/7551b051-a153-440b-87f8-b****fba7.html?ztbtab=****&biaoduanguid=41aa25a5-0581-49d8-85f0-7b1b58d41335#time=****-1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