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观音洞至张家台(C36C线)、观音洞至谷家坡(C01F线)公路大修工程
全部类型湖南张家界2024年06月21日
桑植县****
公告日期:****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
首次公告日期:****
原公告截止时间:****
二、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原采购公告中第二、采购需求: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1 桑植县****
更正为:二、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工期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01 | 桑植县****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90天 (日历天) | ****.00元(其中暂列金额:34895.00元) | ****.00元(其中暂列金额:34895.00元) | □ | □ |
更正内容2:原采购公告中第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更正为: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更正内容3:原采购公告中第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并附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 26 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张家界市****
更正为: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点击登录查看叁份(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张家界市桑植县****何家坪社区金科世家6栋1单元104号(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注:因原公告上传格式问题,出现乱码或不识别字符现象,故现将邀请公告重新编制上传(见附件)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桑植县****
(3)联系人:彭女士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张家界市桑植县****何家坪社区金科世家6栋1单元104号
(3)联系人:谷先生
(4)电 话:****
附件:
桑植县观音洞至张家台(C36C线)、观音洞至谷家坡
(C01F线)公路大修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名称)的桑植县****
1、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观音洞至张家台(C36C线)、观音洞至谷家坡(C01F线)
公路大修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FJ-SZCG-010
4、政府法制编号:SZDZB-2024-40059
5、采购项目预算:****.00元(其中暂列金额:34895.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开工令为准90天(日历天)内完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p;3 %。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工期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01 | 桑植县****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90天 (日历天) | ****.00元(其中暂列金额:34895.00元) | ****.00元(其中暂列金额:34895.00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3项目总工须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4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4.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项目总工须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点击登录查看叁份(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张家界市桑植县****何家坪社区金科世家6栋1单元104号(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姓名:彭女士
2、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桑植县****
(3)联系人:彭女士
(4)邮 编:4271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张家界市桑植县****何家坪社区金科世家6栋1单元104号
(3)联系人:谷先生
(4)邮 编:4271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