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兰洋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兰洋镇蓝洋居部分连队路灯工程(三期)监理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儋州2024年06月21日
关于选聘兰洋镇蓝洋居部分连队路灯工程(三期)监理单位的公告
我镇拟实施兰洋镇蓝洋居部分连队路灯工程(三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现依法依规对本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选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兰洋镇蓝洋居部分连队路灯工程(三期)
二、业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控制价:20480.49元,投标单位根据控制价进行下浮报价(下浮率0-10%)
四、选聘要求: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五、报名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技术人员配备表(相关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7.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8.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9.根据附件提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报价材料和报价函(手写无效,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未完整提交,则视为报价无效。
六、选聘方式:
1.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2.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3.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4.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5.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放弃中标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6.选聘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1日,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7.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对接工作要求,如未按期对接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为****-****(节假日不办理),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址为兰洋镇人民政府二楼207办公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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