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澄迈县长安中心学校教室照明改造项目灯光检测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澄迈县2024年06月19日
关于选聘点击登录查看
教室照明改造项目灯光检测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校拟对点击登录查看教室照明改造项目灯光检测单位进行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教室照明改造项目。
2、项目位置:点击登录查看。
3、项目建设内容:改造31间普通教室照明。
4、项目投资:31.2480万元。
5、服务费用限价(暂定):4500元(抽检比例为10%,按每间教室1500元计价)。
6、服务期限:至项目检测完成报告成果为止。
7、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开展普通教室3间照明检测(样板间1间及抽样2间检测)工作,满足国家规定照明环境检测相关规范。
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费。
三、检测机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
2、具备照明环境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检测指标至少包括: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黑板面上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统一眩光值等评估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
四、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相关照明环境检测资质及人员力量介绍等;
4、近3年来相关检测项目业绩证明资料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全部加盖公章,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
五、报价形式
独立密封报价函(以元为单位),高于限价或者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必须注明报价依据,如有报价下浮请注明下浮率和下浮金额。
六、评选方式:满足本次招标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报名参与的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比(或者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后确定。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至****(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3、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八、公告发布媒介: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者其他对外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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