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镇2024年塔山村饲料加工设备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黔东南2024年06月1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塔山村饲料加工设备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结果 | 原成交供应商哈尔滨虹桥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壹佰零捌万玖仟元整(¥1,089,000.00元);多次催促并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特殊要求第4条“若成交供应商不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废除第一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现推荐第二成交供应商贵州泰和志达贸易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壹佰壹拾柒万元整(¥1,170,000.00元) |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