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事务中心屯昌县2024年度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屯昌县新华书店房、五金公司、业余体育学校、老法院房改楼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全部类型海南屯昌县2024年06月13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屯昌县2024年度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屯昌县新华书店房、五金公司、业余体育学校、老法院房改楼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屯昌县 | 公告时间 | **** 17: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逾期不受理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 | ||
预算金额 | ¥51.15345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屯昌县****昌顺花园5号楼B单元106、107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工**** |
项目概况
屯昌县2024年度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屯昌县新华书店房、五金公司、业余体育学校、老法院房改楼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屯昌县2024年度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屯昌县新华书店房、五金公司、业余体育学校、老法院房改楼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1534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1534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项目编号:****
2、 建设地点:屯昌县****
3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屯昌县新华书店房、五金公司、业余体育学校、老法院房房改楼改造工程等,五金公司安装改造工程、新华书店安装改造工程、业余体育学校改造工程、老法院改造工程等。
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5 、采购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须为符合招标文件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3)由同一专业 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逾期不受理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1.6供应商须提供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
1.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屯昌县****昌顺花园5号楼B单元106、107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周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