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关于对2023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处理决定公告处理决定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天门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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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10:55|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一、项目名称:关于对2023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处理决定公告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市****
地 址:湖北省天门市
三、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检查组网上检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2023年度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中,抽取市****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次检查中发现采购单位存在制度建设、主体责任、合同管理、资金结算、信息公开等方面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一是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二是采购合同签订不及时;三是大多数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约定预付款,四是采购资金结算不及时,五是不按规定组织履约验收;六是政府采购台账不完善。六是个别采购专员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不熟,对政府采购电子化备案和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操能力不强;七是部分单位未按照政府采购全流程公开要求,发布各环节完整的政府采购信息链条。
现根据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健全内控制度,明晰岗位职责。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监督管理的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
(二)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采购政策。各单位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采购预算编制、开展计划备案、委托机构招标、发布中标公告、签订采购合同、推进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开展绩效评价、及时结算资金等采购全流程的日常监管,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高效开展。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各单位应加强对采购工作人员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采购专员对系统平台的操作技能,提高采购专员的履职能力。
(四)及时公开信息,优化营商环境。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采购预算、采购意向、中标公告、合同签订与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的采购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为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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