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部分:乙方进场后,甲方从次月开始按 3000元/人/月支付工人生活费,生活费支付依据现场考勤打卡,支付的劳务工资作为已付款项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首月工人生活费由乙方垫付; 苗木部分:每月支付经甲方及监理初验合格苗木货值的50%;(苗木供应需满足甲方需求,自中标之日起45日历天内所有苗木需到现场) 整体项目全部完工,具备小区综合查验标准,通过有关部门的综合验收,在甲方收到政府回款后30日内,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结算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若无质量问题、无代扣款项,满1年无息退还5%,满2年无息退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