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A区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 干混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遵义2024年06月01日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茅台酒“十四五”技改
建设项目A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物资( 干混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_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茅台“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A区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所需的物资(干混砂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2.5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2.6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16#制酒厂房(含服务驿站)、1#制酒办公楼、1#制酒维修车间、锅炉房、动力中心、调度中心、展示中心、1#能源站、1-4#制曲厂房、1#小麦车间、1#制曲办公楼、1#制曲维修车间、1#消防水池组等单体建筑以及相应室外总图附属工程(含综合管架、管沟管线、支挡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岗亭、室外楼梯、景观绿化等全部附属工程)】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投标人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www.crccep.com)报名后自行购买招标文件。为避免发票开具失败,投标人须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完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地址、电话)。
6.3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3时59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建议办理北京CA)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6.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招标人有加密限制,需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时 00分。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8.开标
8.1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09时 00分。
8.2若招标人有加密限制,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发布: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9.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A区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贵州省遵义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监督电话: 02031007826
2024 年 06 月 01 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GHSJ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5 | 吨 | 4800 | 0 | 贵州省遵义市**** | ||
2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10 | 吨 | 160 | |||||
3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15 | 吨 | 2720 | |||||
4 | 干混抹灰砂浆 | DP M20 | 吨 | 2880 | |||||
5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5 | 吨 | 4800 | |||||
6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10 | 吨 | 1920 | |||||
7 | 干混地面砂浆 | DS M20 | 吨 | 3040 | |||||
8 | 干混砌筑砂浆 | DM M5 | 吨 | 1120 | |||||
9 | 干混砌筑砂浆 | DM M7.5 | 吨 | 2080 | |||||
10 | 干混砌筑砂浆 | DM M10 | 吨 | 320 |
说明:上表中数量仅为供应商报价使用,实际数量以定标后,项目实际需用数量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年生产能力满足招标人需求。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