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湖北路(许南三路-许坑东路)道路工程补充通知
全部类型福建泉州2024年05月31日
樟湖北路(许南三路-许坑东路)道路工程
补充修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樟湖北路(许南三路-许坑东路)道路工程(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09时30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10.3 场内交通”修改为: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施工条件为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
三、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②条、第条内容”。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③条内容修改为:“③场内的接驳、管、线铺设、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己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向有关部门及时缴交费用,逾期不交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代为缴交,并追究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对此不得有异议。电讯线路和供应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联系和解决,发包人提供协助。”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条内容修改为:“承包人应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10号)、《泉州市****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4.2 竣工结算”删除内容:“工程结算由业主单位委托符合晋江市政府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以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的为准,若评审结论需报财政部门复核或经审计部门审计的项目,其结算价以财政部门的复核意见或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为准。”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5.4.1 保修责任”修改为: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执行,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约定如下: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以上条例规定中未明确的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均为2年。保修日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需提供社保凭证)”修改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九、删除本项目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第3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二:《拟派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
十、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第3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三:《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十一、增加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8章第2节商务文件-第4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一:《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十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修改为:“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单价子且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5%支付进度款(含经审批的设计变更,不含签证、主材价格调整部分等),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发包人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5% ( 含经审批的设计变更,不含签证、主材价格调整部分等),但承包人被发包人扣除的违约金将从履约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扣除,并应按第12.2.1款的约定扣回预付款: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并经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备案)批准,且完成工程移交、档案资料移交后,发包人支付至经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备案)批准的结算金额总价97%的工程款(过程签证等原因增加部分及主材价格调整部分,在工程结算时一并调整) ,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按14.4款(最终结清)、15.3款(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发包人支付每期款项前,承包人必须先出县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及发包人要求的请款材料并交付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且不被视为违约。”
十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内容修改如下:
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本内容 | 补正后内容 |
1 | 《通用本》第 5 章“工 程量清单及计价”第 2 节”招标控制价”第三条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 三、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第四章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
2 | 《通用本》第8章第1 节第十四项“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 增加: 格式1:《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
3 | 《通用本》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1 节“资格文件” | 无 | 增加:附件一:《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
4 | 《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的“一、投标函”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2节的格式1“投标函” |
5 | 《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二、投标函附录”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 具体内容详见本专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2节商务文件格式2“投标函附录” |
6 | 《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 | 无 | 增加: 附件一:《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
说明:除了“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外,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通用本》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则应将需要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的“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十四、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附件一: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安全管理措施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提供的“危大工程清单”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