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区民政局2024年鄂城区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鄂州2024年05月31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鄂城区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鄂城区 | 公告时间 | **** 11: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10001/#/index)"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10001/#/index)"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鄂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北省-鄂州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2024年鄂城区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10002/#/inde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2024年鄂城区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15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5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通过关注全区困难群众需求,整合各类资源,按需提供照护、助康、助医、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里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救助,满足不同对象个性化需要,保障困难群众自生发展需要(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 1 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10002/#/index
3、方式:
网上获取(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10002/#/index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10001/#/index)
五、开启
1、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10001/#/inde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2、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3、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4、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5、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6、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鄂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