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融媒体中心媒资数据库升级及电视台技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咸宁2024年05月29日
公告详情
通山融媒体中心媒资数据库升级及电视台技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数据库升级及维保服务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山融媒体中心媒资数据库升级及电视台技术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山融媒体中心媒资数据库升级及电视台技术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5月 30日 08时 00分到 2024年 06月 05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持(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须附两者身份证复印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
格要求”所述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装订成册现场确认报名,资料不退还。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以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6月 11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咸宁市****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咸宁市****
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6
月 11日上午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通山融媒体中心媒资数据库升级及电视台技术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要求:数据库升级及维保服务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3年(另设备需 7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8.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提供书
面承诺,格式自拟);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提供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无行贿犯罪声明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
询截图;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以及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等政策。
(2)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
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
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万元的工程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提高至 40%以上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 6%-10%
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
审优惠度由 2%-3%提高至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
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
(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
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产品;政
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
(5)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5月 30日至 2024年 6月 05日,每天上午 08点 00分至 11点 30分,下午 15
点 00分至 17点 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咸宁市****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咸宁市****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咸宁市****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
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
联系方式: 孟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通山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洋都村十一组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