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六十研究所胜利村100号军队经济适用房项目外墙真石漆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南京2024年05月17日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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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点击登录查看胜利村100号军队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00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总参谋部第六十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六
十研究所胜利村100号军队经济适用房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201704)。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
政府性资金: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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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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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
3.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要求: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
明);
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
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5.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6.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书面承诺
书原件);
7.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
未满的。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到**** 17:00
获取方式:1. 获取时间:****—**** 9:00—12:00、14:00—
17:0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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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766号
联 系 人: 何家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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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黄埔路2号黄埔科技大厦A座1801室
联 系 人: 陈远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