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卡子县朗杰塘生态修复项目(水利灌溉设施配套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全部类型西藏山南2024年05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西藏耀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编制完成浪卡子县****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NbDzXpS7ePoQJiFGmKSEYwpwd=xpty 提取码: xpty。公众可通过以上网址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环评机构的名称:西藏耀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地址:拉萨市****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Rr6ZgFBaCHUxHOIZF6zoKwpwd=1b9n 提取码: 1b9n。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如上,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qq.com进行电子邮件联系。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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