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2024年—2026年全县各中小学食堂肉类、蛋类、蔬菜类及原辅材料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红河2024年05月14日
屏边县2024年—2026年全县各中小学食堂肉类、蛋类、蔬菜类及原辅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屏边县2024年-2026年全县各中小学食堂肉类、蛋类、蔬菜类及原辅材料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屏边县2024年—2026年全县各中小学食堂肉类、蛋类、蔬菜类及原辅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概况:屏边全县中小学学生食堂肉类、蛋类、蔬菜类及原辅材料配送采购,全县各中小学13个校点。
6.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为屏边县各学校学生食堂2024年—2026年食材配送;采购预算总价:****.00元,此金额为2024年已预拨款项,此后两年金额以实际划拨为准。本次采购项目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6.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自签订合同起计)。
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根据测评和考核结果按年签订,屏边苗族自治县****
6.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质量检测检验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5配送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统一供货;
6.6配送方式: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及学校规模,在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前提下,按时配送到学校库房,具体期限与学校商议,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6.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以后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税务总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以后成立企业自行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后成立企业自行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屏边县2024年—2026年全县各中小学食堂肉类、蛋类、蔬菜类及原辅材料配送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自主生产的,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2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和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3.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1.时间:****19:30至****17:3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2:0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地址: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
3.方式: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找到项目公告点击“”,确认投标成功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含采购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
4.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企业数字证书(CA)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售价(元):0.00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09点 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3.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选择网上解密投标文件的,无需到开标现场。)
4.开标地点:屏边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质疑。
2.开标方式:投标人通过网上解密投标文件完成参与交易,原则上不再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网上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小学
地 址:屏边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蒙自市****
联系方式:许潇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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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