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
全部类型湖南株洲2024年05月14日
湖南省株洲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名称)的湖南省株洲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株洲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CYD-ZZ-****
4、采购项目预算:****元
c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林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c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c固定总价◆固定单价c成本补偿c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中标后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时间节点要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 %;
c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c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c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 | 湖南省株洲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元 | c | c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c专门面向:c中小企业 c小微企业c监狱企业c福利性单位。
c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年5月15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在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c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 6 月 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株洲市****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c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点击登录查看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渌口区****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邮 编:4120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株洲市****
(3)联系人:龚伟、施婷婷
(4)邮 编:4120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新点技术支持
(3)电 话:****/****
(4)电子邮箱:****@QQ.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