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炼化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2024-2026年工程质量检测(框架协议)工程检测监测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大兴安岭2024年04月30日
公告详情
塔河炼化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2024-2026年工程质量检
测(框架协议)工程检测监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2024-2026年工程质量检测(框架协议)工程检测监测
(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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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塔河炼化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2024-2026年工程质量检
测(框架协议)工程检测监测(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化学工业园区塔河炼化公司生产厂区。
2.2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100万元(含税)。
2.4.1塔河炼化公司约95万。
2.4.2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约5万。
2.5标段招标范围:
为塔河炼化公司2024年-2026年度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油(气)田地面建设、油(气)储运设施、新能源地面建设、炼油化
工二类和三类项目、民用建筑等及其配套工程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辅助配套、安全治理、环保减排、能
效提升、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并提供检测试验报告等。
为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2024年-2026年度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油(气)田地面建设、油(气)储
运设施、新能源地面建设、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民用建筑等及其配套工程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辅
助配套、安全治理、环保减排、能效提升、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并提供检测试验报告等。
2.6本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不低于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不高于4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一类及重点项目;
(2)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及以上且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及以上且钢结构检测及以上或2)见证取样检测及以上且钢结构
检测及以上且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及以上
(2)持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或持
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和钢结构专项检测内容)。(以此资质为
准)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检测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专项检测其中任意一项或多项,且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
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
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检测内容包含主体结构
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专项检测其中任意一
项或多项,且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
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
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检测内容包含主体结构工程
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专项检测其中任意一项或
多项,且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
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
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
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17 时00 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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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疆库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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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子邮箱:****@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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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梁婧媛;
电话:****、****;
电子邮箱:****@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
台(http:****)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方旭敏 电子邮箱 ****@sinopec.com
0997-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
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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