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伟宝粤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伟宝粤安置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陕西宝鸡2024年04月26日
公告详情
宝鸡市金台区伟宝粤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伟宝粤安置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XBJ-DL(2024-0306))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一、
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金台区伟宝粤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伟宝粤安置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燃气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宝
鸡安龙城市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宝鸡市金台区伟宝粤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伟宝粤安置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燃气工程)主要包括:
伟宝粤安置房小区室外及室内394户燃气管网、燃气表及燃气报
警装置采购与安装工程,拟承建单位需完成本项目优化方案及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全部工程内
容。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金台区伟宝粤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伟宝粤安置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燃气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金台区伟宝粤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伟宝粤安置房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燃气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
金织项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并同时具备压力管道GB1级安装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状况要求:提
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等内容,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
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4、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5、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此次投标者,请于****至****
(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除
第5条外(以上资料加盖鲜章),至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中心广汇大厦A座1802室购买标书
(不支持邮寄)。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6时00分
递交方式: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6时00分
开标地点: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会议室
七、
其他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附联合体协议
书及附件,该协议为参照模板,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相应条款,协议书应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
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
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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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人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投标。现就联
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成员;联
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单位:
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
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
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阶段与中标后实施阶段的全部事宜。
4.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履行合同。
5.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均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6.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
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承
担连带责任:
7.
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
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
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
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
甲
公司权利义务:
②
乙
公司权利义务:
ro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
作量分摊,自行协商,费用如何支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说明。
(6)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招标人签定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
任如联合体中标后,招标人每次付款前,须由联合体实施单位分别向招标人开具等额有效
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票据。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
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
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
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
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
书送交招标人。
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0.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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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市市民中心1号楼8楼
联系人: 李兴兴
电
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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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物理有限
翔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TL(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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