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开始时间**** 10:14:35
报价结束时间**** 10:14:34
交货开始日期**** 00:00:00
交货结束日期**** 00:00:00
交易保证金类型按元/吨支付
交易保证金金额8.00
交易保证金支付时限固定时间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 10:14:34
支付方式 线上支付
限制报价次数 不限
报价方式 标准报价
是否询比价是
是否二次谈判是
流拍判断规则 无有效报价
成交判断规则 价格低、报价早
结算付款方式1.本合同实行一票制结算,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或360天以内远期国内信用证,若信用证后续办理福费廷、议付等业务,相关利息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2.本合同所约定煤炭送达买受人指定地点且煤炭质量化验结果经买卖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买受人向出卖人出具结算单,出卖人对结算单无异议,向买受人开具符合买受人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应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电汇方式或360天以内远期国内信用证向出卖人支付全额煤款;出卖人如对结算单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发出“异议通知”,双方应相互配合,认真核对检查,尽快达成共识,完成结算。
考核条款1、发热量(Qnet,ar):单批发热量(Qnet,ar)≥3300千卡/千克,月度加权平均考核。3700千卡/千克≤Qnet,ar<3800千卡/千克,基价每1千卡/千克降0.001元/吨;3600千卡/千克≤Qnet,ar<3700千卡/千克,基价每1千卡/千克降0.002元/吨;3500千卡/千克≤Qnet,ar<3600千卡/千克,基价每1千卡/千克降0.003元/吨;3400千卡/千克≤Qnet,ar<3500千卡/千克,基价每1千卡/千克降0.005元/吨;3300千卡/千克≤Qnet,ar<3400千卡/千克,基价每1千卡/千克降0.007元/吨;单批发热量(Qnet,ar)<3300千卡/千克,买受人有权拒付或双方另行协商。 2、硫分(St,ar):硫分单批考核。0.70%<St,ar≤0.80%,以0.70%为基准,每超0.01%扣款0.40元/吨;0.80%<St,ar≤0.90%,超出0.80%以上部分,每超0.01%扣款0.80元/吨;0.90%<St,ar≤1.00%,超出0.90%以上部分,每超0.01%扣款1.20元/吨, 1.00%<St,ar≤1.10%,超出1.00%以上部分,每超0.01%扣款1.60元/吨, 1.10%<St,ar≤1.20%,超出1.10%以上部分,每超0.01%扣款2.00元/吨, 分段计算;单批硫分(St,ar)>1.20%,买受人有权拒付或另行协商。 3、挥发分(Var):考核标准为月度加权平均考核。11.00%≤Var<14.00%,以14.00%为基准,每降低1.00%,价格降低4.00元/吨,不足部分按比例计;单批Var<11.00%,买受人有权拒付或另行协商。 4、全水(Mt):单批考核。Mt>14%,超出部分扣减相应来煤比例数量,即:扣减数量=过衡数量*[1-(1-实收水分%)/(1-14%)] 进行扣减。5、氯(Cl,d):在合同期内随机抽检任意批次氯含量作为合同期内的所有批次结算指标。0.05%<Cl,d≤0.70%,以0.05%为基准,每超0.01%扣款3元/吨,Cl,d>0.07%,买受人有权拒付或另行协商。
备注信息1、出卖人应如期将约定质量和数量的煤炭运至指定的地点交付。如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掺假、掺杂,买受人有权拒收该批次煤炭或拒付该批次煤款。2、出卖人因掺假、掺杂或煤质差等原因造成 买受人拒付该批次煤款时,买受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再支付与此有关的任何费用。3、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而拒付煤款的煤炭,买受人不承担返还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4、氯含量需≤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