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任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宁夏固原2024年03月27日
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任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点击登录查看,估算投资951.4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10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341.44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任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彭阳县****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对桩号k0+750-k0+950、k6+425-k6+565和k6+800-k11+000段落进行整修疏浚。2.护岸工程:新建浆砌石直墙护岸2.66km、格宾坡式护岸0.54km.3.附属工程:新建过水路面1座;维修已建跨河桥3座;布设警示牌20个,迁移河道内电杆1处。4.生态治理工程:对生态护坡播撒草籽136.33kg。(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任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任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3 月 28 日至2024年 4 月 3 日,持 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时前一小时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7. 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 址:彭阳县 地 址:固原市****
联系人:杨如宝 联系人:苏慧
电 话:**** 电 话:****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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