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3年秋季面山造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项目-项目信息
全部类型甘肃平凉202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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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2023年秋季面山造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项目-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灵台县2023年秋季面山造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50.000000 |
采购内容: |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云杉 5000 株 2 樱花 5700 株 3 香花槐 6000 株 4 山杏 5000 株 5 山桃 8200 株 |
标段信息
1
E********
5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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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灵台县2023年秋季面山造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2月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2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