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荆门输油处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荆门2024年03月12日
公告详情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荆门输油处2024年车
辆租赁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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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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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
湖北省/荆门市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为满足生产需要,荆门输油处需租赁14辆机动车。(其中 5 台 5 座轻型载货车辆皮卡,用于基层站队管道巡护;2 台 7
座越野车,用于基地生产运行保障; 2 台 5 座越野车,用于基层站生产运行保障; 2台 7 座商务车,用于生产运行保障;3
台 9 座商务车用于基层站员工通勤。)服务费用包含车辆租赁费、保险费用、维保费用。
点击登录查看荆门输油处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招标项目荆门输油处2024年车辆租赁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0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8:30:00
开标时间:
****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为满足生产需要,荆门输油处需租赁14辆机动车。(其中 5 台 5 座轻型载货车辆皮卡,用于基层站队管道巡护;2 台 7
座越野车,用于基地生产运行保障; 2 台 5 座越野车,用于基层站生产运行保障; 2台 7 座商务车,用于生产运行保障;3
台 9 座商务车用于基层站员工通勤。)服务费用包含车辆租赁费、保险费用、维保费用。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在行政机构已办理汽车租赁业务备案,备案状态有效可查。
3.2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业务服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40万元。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一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及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
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
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自****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业务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4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社保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主要
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80日内投标人至少1次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及身份证。
3.5车辆要求:
(1)5 座轻型载货车辆皮卡车:(裸车)价格15-20 万元。
(2)7 座越野车:具备一定越野性能,(裸车)价格20-40万元。
(3)5座越野车:具备一定越野性能,(裸车)价格15-20万元,
(4)7 座商务车:(裸车)价格25-38 万元。
(5)9 座商务车:(裸车)价格15-20万元。
(6)所用车辆行驶牌证齐全有效且为投标单位所有,且为无抵押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内证明页)。
(7)车辆登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相符,车辆提供原始购车发票扫描件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8)车辆必须车况良好,符合国家机动车技术安全检验标准。使用年限需在3年以内(从初始注册登记日期起),行驶
公里10万以内(需同时提供车辆清单,行驶证、开标当月里程表照片)。
(9)车辆应按照国家法定规定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且还应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 万元
)、车辆损失险、盗抢险、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不低于10万元)、不计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提供
承诺书,中标后且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相关发票或保险单)。
(10)车辆应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全锤,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并处于完好适用状态。
(1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车辆发生变更,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变更车辆需
综合考虑购置价格、里程及车龄等因素,不低于原提供车辆标准。(提供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2)服务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金额以本项目投标中标价为准。
3.8业绩认定条件
应提供①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承发包人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署页等)扫描
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②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 tps://inv
-veri.chinatax.gov.cn网站查询截图。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
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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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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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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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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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联社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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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qq.com
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荆门输油处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_已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