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中医院彩超等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全部类型辽宁营口2024年03月07日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彩超等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彩超等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28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点击登录查看彩超等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供应商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3 月7日08:30时起至****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五、开启 时间:****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需要携带的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大石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营口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月 电 话: **** |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