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溪生态巡护绿道项目(武夷新区段)一期(绿化工程)答疑纪要
全部类型福建南平2024年01月19日
崇阳溪生态巡护绿道项目(武夷新区段)一期(绿化工程)变更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崇阳溪生态巡护绿道项目(武夷新区****
1、原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2.4.款“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现变更为 ****元,其中暂列金413605元。招标文件第5章第1、2节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其他相关内容同步修正,具体详见修正后的招标文件及本通知附件。
2、原招标文件第2章1节27项23.1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补充内容:3、根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的规定,园林绿化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中园林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委员会专家人数的1/3。
3、原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2.2款“随机抽取方式a”修正为:“a[备注说明:入围投标人的产生。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不多于(含)50家时,全部入围。2)投标人数量多于50家时:当800万元≤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且信用分排名前50家(第50家有多家信用分相同的,同时进入抽取,下同)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5家入围]”
4、原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3.1.6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均修正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5、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1.11款及第7章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中补充发布《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6、原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6项“预付款”补充约定内容:“合同总价的10%(不含暂列金)”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变更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崇阳溪生态巡护绿道项目(武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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