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市政工程园林服务中心略阳县垃圾分类转运车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全部类型陕西汉中2024年01月14日
略阳县垃圾分类转运车辆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略阳县垃圾分类转运车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垃圾分类转运车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1,5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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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用车辆 | 纯电厨余垃圾车、纯电有害垃圾车、纯电可回收垃圾车、纯电其他垃圾车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30,000.00 | 1,5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30天;质保期:整车质保3年,三电系统免费更换质保5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垃圾分类转运车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⑵《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⑶《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⑹《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⑺《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垃圾分类转运车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③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谈判文件发售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至 ****,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五、开启时间: ****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略阳县菜籽坝新区住建局院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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