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山林场灾后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勘察)
全部类型北京2024年01月02日
【工程编号:****】 大安山林场灾后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大安山林场灾后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勘察) 已由 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 ,工程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安山林场灾后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勘察)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房山区 大安山林场范围内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803平方米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4-3-31 2.4 工程建安投资 13227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2.6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包括大安山林场灾后综合治理提升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勘察的法人实体 ;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高级工程师 ;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3.6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 3.7 本项目 不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8 其他要求: / | ||||||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 本次招标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信用标评审。采用 (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评分)。 4.3 其他要求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4-1-4 9:00:00 至 2024-1-9 17: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1-25 9:00:00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北京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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