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对医院医疗设备及临床相关仪器设备提供专业的维修维护保障及管理服务,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预防性维护、巡查巡检;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满足最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对医疗设备管理的要求),包括医疗设备技术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设备检查、验收、维护、维修、评估评价和处置)、质量管理、风险管理、使用管理、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分析和评估评价)。
二、维修设备清单及维修范围
设备分类 | 设备维保范围 |
DR:GE Optima XR646 HD | 全保(带病入保,经检测需更换球管和部分配件) |
全院其余影像科设备 | 技术保(包含工时、设备保养、设备巡检及零件级维修) |
CT:GE Revolution 64排 | 金保(包含工时、设备保养、设备巡检及零件级维修)开机率达95% 不包含球管、高压发生器、高压探测器的更换 |
内镜类 | 全保(包含工时及设备备件、硬镜、软镜维修) |
常规医疗设备 | 全保(不含导联线、电池等配件型耗材) |
彩超9台 | 全保 |
车床台架 | 含配件维保服务 |
三、项目概况:
对医院医疗设备及临床相关仪器设备提供专业的维修及管理服务,定期对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巡查巡检,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案(满足三甲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要求)。服务方案包括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管理、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应急设备管理、设备巡查巡检、设备维修、设备资产信息化管理、设备安装验收培训考核管理、设备运行情况分析、设备报废管理等。
四、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
(一)人员要求:
*1.人员资质要求:工程技术人员需要具有医疗设备维修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培训资质证明。
2. 投标人必须在本市有≥3个稳定常驻的维修工程师。
(二) 实质性资质要求
1.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证明;并提供近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及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服务地点
1.服务地点:丹东市中医院人民院区
(四)服务内容及方式
1、服务设备:DR: GE Optima XR646 HD 全保,CT:GE Revolution 64排金保,其他影像设备技术保,内镜类全保,常规医疗设备全保,彩超九台全保,车床台架等设备维保;
2.需要派驻工程师常驻医院,对医院设备进行保养维修,24小时电话值班。
3.每季度(由医院指定)对全部的保养设备详细检查一次,对使用人员给予必要的培训指导,并做好维护记录。
4. 保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一年(服务满一年,经医院考核达标,自动续签后两年合同)。
5、零件供应和更换:
(1)全保类器械所有故障或损坏零件均免费维修更换,不再额外收费。
(2)金保类设备要求对有故障的设备第一时间进行维修,不包含更换球管,高压发生器,高压探测。
(3)技术保要求对有故障的设备第一时间进行维修,确需更换配件时,提交维修报告给医院相关负责人。
(4)内镜和超声等精密设备的维修必须用原厂全新配件更换,如原厂不再生产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获得需经由院方同意。
*6、有专人接听,并有在线支持工程师全程协调资源,具备远程维修服务中心系统400热线;
7、 维修提供统一的维修工单,供院方留存;
*8、投标人须具有经合法校正的上述设备的专业维修工具、仪器;需提供详细品目的维修工具及仪器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9、定期预防性检查方案、故障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及服务方案.
五、设备报修响应和维修时间:
提供全天24小时响应服务。根据设备类型要求不同,分为急救设备、一般临床设备和在质保期内的设备,要求如下:
1.急救设备:
*(1)设备报修,工作时间内,响应时间≤5分钟;非工作时间,响应时间≤40分钟。
(2)设备开机率保持 95%以上。
(3)急救设备主要包括:急救中心、急诊手术室中的除颤监护仪、麻醉机、呼吸机。
2.一般临床设备:
(1)设备报修,工作时间内,响应时间≤15分钟,非工作时间,响应时间≤1小时。
(2)设备开机率保持90%以上。
3.在质保期内的设备:包括新购设备和购买了维保的设备。负责联系厂家(维保单位)维修、协同医院监督管理。
六、维护计划和要求
1.预防性维护要求
1.1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
1.2预防性维护周期:按照设备要求与使用频次,监护和抢救类设备预防性维护至少每半年一次,其余设备预防性维护至少每年一次。
1.3预防性维护要求:预防性维护的内容与程序、技术与方法应遵照国家相应标准和规定执行,或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
1.4预防性维护中发现设备的耗材出现损耗/损坏需要更换的,及时进行更换。
1.5预防性维护后,形成预防性维护记录,记录维护信息,并有使用科室签字。
2.设备巡检要求
2.1定期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巡检。
2.2针对巡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科室、设备管理部门沟通解决。
2.3巡检后形成巡检记录。
七、医疗设备管理要求:
1.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利用设备管理软件进行信息化管理。
1.1 建立设备电子档案,设备基本信息的录入、故障维修记录,预防性维护记录,巡检记录,验收记录,报废记录等并能形成完整电子信息化资料。
1.2针对设备维修、保养、巡检等数据,进行分析与评价,形成评估报告。
1.3根据医院要求配合院里进行设备盘点。
1.4辅助医院进行设备验收和培训管理。
1.5辅助医院进行设备报废管理工作。
1.6辅助医院完成三甲评审要求中的设备管理工作。
2.质控要求
2.1完成和落实辽宁省丹东市医疗设备运行管理质控中心的各项指标和要求。
2.2维修需保障医疗设备的安全性,维修后的设备需校准调试,确保设备安全、稳定、准确,再返还使用科室。
2.3为医疗设备建立风险管理档案。
八、工作记录
设备保修期间,需要每季度向院方提交保修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配件耗材更换明细、维修记录、预防性维护记录、培训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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