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余石油分公司第九加能站充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新余2023年12月26日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余石油分公司第九加能站充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余石油分公司第九加能站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新余石油分公司第九加能站增设充电桩项目资金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3〕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余石油分公司第九加能站充电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新余中国海关。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16889.89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地面硬化、线缆沟开挖、线路安装、充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
2.5计划工期:1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6)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20万元承包商业绩且2020年以来建筑安装工程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累积合同金额≥10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投标人承诺按照中国石化总部要求审查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8)投标人应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诺执行中国石化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派驻我公司在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现场负责人(安全员)。
(9)投标人应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承包商服从我公司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11)投标人出具纸质盖章承诺文件:
1:所采购的充电桩设备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条件要求:所投充电产品输出电压:50-1000V,连续可调,无明显电压断档点;恒功率输出范围:300~1000V,连续可调,无明显电压断档点;分体式设备单模块额定输出功率为20kW;平均每个终端待机功耗≤5W;满载工作效率≥95;一体式充电产品单模块额定输出功率为40kW;详细技术指标见附件。
2:所采购的充电桩设备必须满足中国石化的标准,设备质保期3年,设备厂家须配备一名专职售后维保人员免费配合招标人开展充电桩售后维保工作一年。
3:设备厂家须免费为招标人提供直连方式的接入招标人自有平台的服务,同时具备设备厂家自有的平台(包含app、小程序等),设备厂家要开放平台接口,且不收取接口费等。
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厂家出具满足以上条件的确认函,投标人若中标后无法兑现以上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至今)有≥2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及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至今)有≥2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及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至今)有≥2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及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 17 时00 分 。
(3)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承包商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审核(****@qq.com,注:必须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资料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的,请承包商将招标文件图纸费转至招标代理处(户名:陈颜,支付宝:****),招标代理确认招标文件图纸费到账的,即报名成功。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
邮编:338025;
联系人:陈工;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
邮编:257000;
联系人:庆工;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发展规划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陈骏**** | 电子邮箱 | ****@qq.com |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信息来源: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api/noticeZone/selectById?id=497865ae-4e55-4b1b-899f-25f2d69985e8&type=T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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