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洲河大江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株洲2023年12月22日
石洲河大江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洲河大江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 澄清修改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合同履行期限;原招标文件第一章-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原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前附表)合同条款第五章第二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原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其他要求-付款方式。
1、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
3、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09时00分
] ()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方式: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限一年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
5、 采购需求付款方式: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限一年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
现更正为:
1、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
3、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09时00分
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预付款(第一次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限一年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
5、 采购需求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预付款(第一次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总价款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限一年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增加采购文件附件,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外,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炎陵县****
联系人:全先生
电话:1731080361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