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养老服务中心食堂冷藏库建设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养老服务中心食堂冷藏库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招投标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口市养老服务中心食堂冷藏库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801.88元 最高限价:74,801.88元 采购需求:营口市养老服务中心食堂冷藏库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五、开启 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营口市**** 联系方式:15134214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营口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欣月 电 话:**** |